长兴正式发布全省首个电动自行车产品追溯管理省级地方标准
近日,由长兴县局牵头制定的《电动自行车产品追溯管理规范》正式获批发布,系该领域全省首个省级地方标准。
自浙江省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决策部署以来,长兴作为全省试点,在全力推进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集成改革中勇担责任。该标准以实践探索为蓝本,综合考虑全省电动自行车全生命周期管理的基础水平和技术应用现状,努力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新格局对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改革和未来发展的新要求,融合现代信息技术,贯彻集约化、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理念,注重全生命周期追溯创新,确保技术内容能在全省统一推广实施。
《规范》中引导生产、销售、维修、回收等单位使用数字化系统,采集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登记、骑行、充停、维修到回收各环节关键参数,尤其对生产环节中电动自行车整车、蓄电池的追溯编码提出了详细要求。构建数字化追溯链,建立以数字化手段为支撑的全流程、全链条、全生命周期闭环管理体系,做到关键数据自动收集、数据内容智能校验、风险信号及时预警,逐步实现电动自行车智能化综合治理,全面提升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水平,推动电动自行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目前,本标准的主要技术核心已应用于“浙江e行在线”管理系统并在全省推广。截至2022年底,已累计注册电动自行车企业572家、蓄电池企业373家,赋码电动自行车1634.8万辆、蓄电池组14360.1万个、车牌605.7万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