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市地方标准立项计划的函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和《浙江省设区的市地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下达2021年第二批市地方标准立项计划。请牵头起草单位抓紧落实标准起草小组和人员,按时完成标准制定的各项工作。制定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局标准化处联系。
联系人:谢阿凯;联系电话:2523023。
附件:2021年第二批市地方标准立项计划表
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13日
附件
2021年第二批市地方标准立项计划表
序号 | 标准名称 | 牵头起草单位 | 完成报批时间 | 提出单位 |
1 | 事业单位公益性评价规范 第一部分:教育 | 市委编办 | 2022年4月 | 市委编办 |
2 | 草莓H型高架基质栽培技术 规程 | 湖州市农业科技发展中心 | 2022年4月 | 市农业农村局 |
3 | 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建设与运行规范 | 长兴县南太湖社会创新中心 | 2022年4月 | 市民政局 |
4 | 餐饮业专用烟道加装实施 规范 |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2年4月 |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5 | 财政预算绩效全周期监督管理工作规范 | 市财政局 | 2022年4月 |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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