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和《浙江省设区的市地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下达2021年第一批市地方标准立项计划。请牵头起草单位抓紧落实标准起草小组和人员,按时完成标准制定的各项工作。制定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局标准化处联系。
联系人:谢阿凯;联系电话:2523023。
附件:2021年第一批市地方标准立项计划表
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1日
附件:2021年第一批市地方标准立项计划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