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中小学教室的采光和照明,国家标准有明确规定。
《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GB 7793-2025规定,教室采用单侧采光时,光线应从学生座位的左侧射入;采用双侧采光时,主采光方向应从学生座位的左侧射入。南外廊北教室应以北向窗为主要采光面。普通教室侧面采光的采光均匀度不应低于0.5。新建的南向普通教室冬至日满窗日照不应小于2小时。教室应设窗帘,普通教室的墙壁和顶棚应为白色或浅色。
教室照明不应采用裸光源。灯具出光面最低点距课桌面的高度不应低于1.7米。对于阶梯教室,后排学生不应看到前方所有排灯具的光源或发光面。设有吊扇的教室,照明光源或灯具的发光面应低于吊扇叶片。普通教室的书写板应设局部照明灯具,使用多媒体教学的普通教室,每盏书写板照明灯具应具备独立的调光或降低照度控制装置。
(记者 邱瑭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