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锦囊 | 团体标准知多少(系列6.3)
团|标|百|问|百|答
为满足广大致力于团体标准化工作人员的需要,今日起,“品字标”将定期为大家分享团体标准相关解读。以便于大家进行学习和使用。
知识产权篇(3)
96、团体标准涉及专利的处置规则是什么?
团体标准涉及专利的处置规则通常包括社会团体对团体标准涉及专利问题的指导意见、专利信息披露的流程和要求、成员专利许可声明要求等。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包含专利许可的方式、专利评估的方式、专利纠纷处理方式和专利协同维权方式等内容。
2015年,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71号),其中提出了“完善标准必要专利的公平、合理、无歧视许可政策和停止侵权适用规则”,以及“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推动有知识产权的创新技术转化为标准”的工作要求。因此,团体标准涉及专利的处置规则应当做到既能鼓励成员专利创新,获取合理价值回报,又能保证标准能够顺利实施,并且能够大范围推广。
社会团体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根据社会团体的性质、特点与发展策略,制定灵活的专利政策。一旦专利权应用过度,可以通过反垄断法、合同法等法律限制其权利的使用,以保证标准的公权益。在具体专利政策上,团体标准可以采用与国际标准化组织类似的专利政策,也可采取更为积极的专利政策。
具体可参照由团体标准化发展联盟知识产权研究委员会牵头制定、中国标准化协会发布的T/CAS 2.2—2018《团体标准涉及专利处置指南 第2部分:专利披露》和T/CAS 2.3—2018《团体标准涉及专利处置指南 第3部分:专利运用》。
97、团体标准涉及专利时,鼓励哪些组织或者个人对专利信息进行披露?
团体标准涉及专利时,在标准制修订和实施的任何阶段:
(1)参与标准制修订的组织或者个人,应当尽早向社会团体披露其拥有和知悉的必要专利,同时提供有关专利信息及相应证明材料,并对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参与标准制定的组织或者个人未按要求披露其拥有的专利,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未参与标准制修订的组织或个人没有专利信息披露义务,但鼓励其在标准制修订和实施的任何阶段尽早披露其拥有和知悉的必要专利,同时将有关专利信息及相应证明材料提交给社会团体,并对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98、社会团体如何让团体标准利益相关方知悉涉及团体标准的专利信息?
社会团体应当将其获得的团体标准涉及的专利信息尽早通报团体标准利益相关方,并在标准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及官网等公共媒体上及时公示。
具体披露程序和披露内容可参照由团体标准化发展联盟知识产权研究委员会牵头制定、中国标准化协会发布的T/CAS 2.2—2018《团体标准涉及专利处置指南 第2部分:专利披露》。
99、写入团体标准的专利必须进行免费许可吗?
专利是私权,专利权人可以自由选择免费许可或收费许可。同时,如果专利权人对团体标准涉及的专利进行许可,应当遵守团体标准涉及专利的处置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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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转载自浙江省品牌建设联合会 浙江制造品牌建设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