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标志是标示地理实体专有名称及相关信息的设施,街、巷的地名标志大街小巷随处可见,版面虽小,但要求不少。《GB 17733-2008地名 标志》规定:一般情况下,街、巷的交叉口均应设置街、巷地名标志,两交叉口间隔大于300m时,可适当增加地名标志的数量。
街、巷地名标志上部五分之三的区域标示地理实体的汉字名称,下部五分之二的区域标示地理实体名称的汉语拼音,文字应使用黑体字,如:中山街ZHONGSHAN JIE。东西走向街、巷的地名标志背景颜色为蓝色,文字颜色为白色;南北走向街、巷的地名标志背景颜色为绿色,文字颜色为白色。白色文字采用长余辉蓄光材料制作时可为黄绿色或蓝绿色。
街、巷地名标志可增加标明街、巷走向的指示方向信息,指示方向信息标示在汉语拼音两侧,指示方向信息的汉字高度与汉语拼音的高度相同。
街地名标志长(1200-1700)mm、宽(300-700)mm、外沿宽度≤25mm;巷地名标志长460mm、宽160mm、外沿宽度≤20mm。